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关于在全区开展打击违法“小广告”专项行动的通告
城市“小广告”不但严重污染城市环境,而且还潜藏大量的诈骗信息由此造成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已严重影响城市品质提升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结合创城迎评工作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小广告”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建筑物及公共设施上非法张贴“小广告”。
二、严禁从事广告印刷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承接非法广告印刷业务。
三、单位、个人确需张贴广告或发布信息的,应按规定在公共张贴栏内规范张贴,严禁发布违反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不文明、不健康广告和信息。
四、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通过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从事非法制作公文、证件、印章的;
(二)通过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拉客招嫖、传播色情内容的;
(三)因张贴、喷涂“小广告”、传单等损毁公私财物的;
(四)通过“小广告”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
(五)通过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的;
(六)在城区道路上阻挡、拦截车辆,散发“小广告”,妨害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七)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执法时,阻碍执行职务的;
(八)对幕后指使、雇佣他人实施上述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按共同违法犯罪处理,从重处罚。
五、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张贴“小广告”进行违法犯罪的线索。
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二〇二二年八月五日
另外
乳山交警在线还发布了一则
关于新增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
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全文如下


关于新增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
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规范停车执法管理,现增设幸福一路、幸福二路、幸福三路、世纪大道(北环路至滨河北路)、黄金街(松山路至黄山路)路段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停放车辆。本通告自2022年8月11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乳山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8月5日
签审:马春红
审核:刘倩倩
编辑:张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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