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

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减少因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火灾事故,建设文明健康、安全环保的宜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森林防火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怀化市区烟花爆竹管理办法》《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中元节特殊管控期间划定区域禁止焚烧祭祀用品通告如下:

一、特殊管控期间:2022年8月7日至14日

二、禁止焚烧范围:怀化绕城高速环线以内中心城区内(含怀化河西经济开发区)及全区山地、林地及周边火灾高风险地区禁止焚烧祭祀用品。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中心城区禁烧区域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公共绿地、政府机关、居民小区、公园、学校、医院、河流两岸及怀化学院东院、怀化市四医院、钟坡山林科所、市生态环境局、怀化市职业学院周边500米区域等焚烧祭祀用品,由城管执法、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在山地、林地及周边火灾高风险地区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由林业、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五、对违反本通告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市民开展祭祀活动应当文明节俭、遵章守礼,主动摒弃不文明行为。综合考虑既保护生态环境,又尊重传统习俗,广大市民可到城乡公墓或郊区空坪闲地开展传统祭祀,提倡采取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及广大职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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