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化工原料变身“太岁”8名犯罪嫌疑人被抓

在民间,“太岁”被看作是神药,可治百病,霍城县8人就看上了这一“商机”,用有毒化工原料制作、销售假“太岁”。

8月1日,霍城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捣毁一个制作假“太岁”窝点,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查扣假“太岁”成品3.5吨。

民警调查得知,犯罪嫌疑人海某以前从事涂料生产行业,精通各类涂料胶水的配方调制。其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加上“刻苦钻研”,很快掌握了假“太岁”的制作工艺。2019年7月,犯罪嫌疑人海某在霍城县租用一厂房,利用聚乙烯醇等化工原料,通过多种方式使其变成白色胶质状物品,然后捏制成不同形状再冰冻起来,制作成“太岁”的样子。犯罪嫌疑人江某等人利用网络销售海某制作的假“太岁”,并向购买者宣称其所销售的“太岁”是“精选野生太岁肉灵芝,纯净无污染”,可泡水喝或直接食用,对身体健康有好处等,从中牟取暴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用于制作假“太岁”的工业原料中含有可溶性重金属铅、铬、砷,主要成分聚乙烯醇被列入致癌物清单中。聚乙烯醇属于胶状物质塑料类的化学物品,根本不属于食品药品类的原料。如果用假的“太岁”泡水喝或直接食用,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犯罪嫌疑人利用消费者盲目追求“滋补圣品”的心理,大肆造假,获取非法利益,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健康。消费者不要轻易购买来路不明的“太岁”,所购“太岁”最好能请专业人员鉴定真伪。

太岁又称“肉灵芝”,生长于地下,是由粘菌、细菌和真菌三类菌构成的一种稀有的聚合体。关于“太岁”的存在、作用和药效,在生物学界一直有争议。据中国太岁收藏协会专家介绍,因复合粘菌个体之间差异较大,为安全起见,建议收藏研究为主,不可轻易食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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