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五莲发布重要提醒!

非必要不前往!东港发布最新提醒!

目前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存在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国内呈现多点散发

和局部规模性疫情交织态势

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阻断传播风险

东港区发布最新提醒

一、及时主动报备,配合防疫措施

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区信息。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居)、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重点关注海南等近期疫情发展较快的省市及有中高风险区的地市。

二、风险地区人员,严守返回规定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返回人员,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做好健康监测。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

三、合理安排出行,规避风险地区

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要出行。

四、履行防控责任,配合防疫规定

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位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不主动报备、谎报瞒报行程信息、不配合随访排查、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行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加强自我防护,做好健康管理

目前正值暑假期间,聚会、旅游等活动增加,切勿放松警惕,仍需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味(嗅)觉减退等症状,要规范佩戴好口罩,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如实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以免延误诊疗。

六、积极接种疫苗,尽早加强免疫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接种疫苗仍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对减少重症和死亡效果明显。请符合条件的居民朋友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免疫,尤其建议60岁以上符合疫苗接种要求的老年人尽快完成全程免疫。已完成疫苗接种的朋友们,依然不可放松警惕,仍需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东港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7日

五莲县发布关于核酸检测服务的提醒

关于核酸检测服务的提醒

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原本于每周一的全员核酸检测调整为每周五组织实施。

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应检尽检”人群,特别是每周2次检测的重点人员,第1次可于周二、周三(8月9日、10日)合理安排时间到就近采样点检测;第2次采样检测随同周五(8月12日)的全员核酸检测一起。为保障群众采样服务,城区5处非24小时服务采样点,将于8月9日(周二)和8月10日(周三)延长核酸采样时长,采样时段为6:00-11:30、14:00-22:00。另外4处24小时服务采样点在8月9日(周二)和8月10日(周三)各增设1个采样窗口,提高采样效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根据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规定,一次不按时参加检测的,给予警告;第二次不按时参加检测的,给予处理处罚;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等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仅本人在入党、报考公务员、当兵或报考军校等受到影响,还将累及家庭,其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政审将受到一些限制。

附:五莲县城区“15分钟核酸采样圈”采样点统计表

五莲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7日



来源:东港发布 健康五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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