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报融媒记者 毛玺玺 通讯员 张芳芳
8月8日,记者从新华区人社局获悉,为激发参保人员积极性,促使补助对象遗属及时主动申报死亡人员信息,防止养老金多领、冒领等现象,新华区人社局利用大数据核查、继续推行承诺制、严把基金发放环节等方面全力抓好政策落实,保障社保基金安全、阳光运行。
据了解,自2022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正式执行,申领人员应当在参保人员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提供相应资料,符合领取标准的居民均可以领取。
针对有关具体问题,新华区人社局进行了详细介绍。
什么人可以领取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
目前,只要是新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不管是在参保缴费期间死亡还是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均可发放丧葬补助费。
领取标准是什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标准为12个月省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1296元,并随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同步调整。
如果符合条件,去哪里办理?
申领人员应当在参保人员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到参保人员所在辖区的乡镇(街道)事务所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经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发放丧葬补助费。
办理时需要什么资料?
1.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事务所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终止登记表》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发放申请表》。
2.死亡人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和二甲医院开具的医学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和村社区出具的死亡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子女证、村社区开具证明等有效亲属证明。
4.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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