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肃北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建设工作,全面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为构建生态肃北、绿色肃北打下坚实基础。

肃北县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构建了县、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结合重要森林资源和湿地偏少、分布不均衡的实际,共设立县级总林长2人,县级林长4人,乡级总林长8人、乡级林长33人,村级林长28人,村级副林长28人。全县共有林地129.3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06%,聘用护林员100人。目前,县、乡、村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形成,各项制度正在建立完善,全县28个行政村林地及村庄绿化区域全面落实专人负责,构建了责任明晰、运行高效、管护经常的工作新格局。建立了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大力宣传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肃北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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