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怀化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

交通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根据市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对怀化境内的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根据《怀化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有奖举报线索的范围包括: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8.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以及怀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非煤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和消防除外)的突出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一)无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举报事项的;

(二)举报事项不属于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

(三)已经受理举报,重复举报的;

(四)举报事项已经被有关部门提前掌握或者已经立案查处的;

(五)举报事项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的,或有关部门正在受理的;

(六)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将隶属于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事项,授意其近亲属或他人举报的;

(七)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及其直系亲属举报的;

(八)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奖励标准

经调查,证实举报人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与违法事实相符的,根据所举报事件的违法违规案值、处罚金额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按照《怀化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给予现金奖励:

(一)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同一事项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二)举报事项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核查后并给予行政处罚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三)对举报核查属实的其他情形,按照一般隐患、重大隐患进行奖励,奖励标准根据隐患危害大小确定:一般隐患100元—500元;重大隐患500元—1000元。因举报重大隐患避免亡人事故的,奖励1000元—3000元。

(四)第二款与第三款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奖励标准提高50%。

(五)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市本级负责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受理查处的举报件奖励,其他由县市区参照本办法进行奖励,市、县两级不重复奖励。

举报方法

1.电话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行业监管部门举报电话0745-2233119投诉举报;

2.通过怀化市应急管理APP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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