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行政执法领域首案!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查处一起非法捕捞案件

天气逐渐变热,纳凉戏水成了消暑的首选。与此同时,有人趁此起了非法捕捞的念头,不仅破坏了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也违反了法律法规。

近日,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受理并查处一起违反禁渔区的规定进行捕捞案件,这也是渔业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事项划转后的首起案件。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农业农村局案件移送,有人在浦阳江平安段捕鱼。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雍某通过渔网在浦阳江平安段进行捕捞。“我只是抓着玩的,没想到‘开工’不久,就被查获了。”当事人雍某表示,已经意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绝不会再非法捕捞了。

鉴于当事人捕捞行为是内陆非船作业且尚未取得渔获物和违法所得,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5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做好新领域执法办案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新领域联合执法行动,提升综合执法业务水平,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

通讯员:赵燕语 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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