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用修订版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近日,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启用了修订版《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中心在广泛征求6个职能科室、1个分中心、11个管理部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2019年版借款合同作了反复修改,并委托法律顾问逐章逐条逐款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了修订版内容。

修订版《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删减了不合时宜的条款、增加了新的条款、固定了相关条款格式,秉持着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合同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能有效规避贷后纠纷、确保资金安全,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化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政便民”服务,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减材料、减环节、减事项、减时限、减次数,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能力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周虹)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