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动自行车出行!桂城交警在行动

有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骑行过程中抱有侥幸心理: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桂城交警部门提醒,骑电动自行车违法导致事故发生的需承担主要责任!

电动自行车“逆行”

酿成交通事故

案例一:4月1日上午,孙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南海罗村罗柏路与贵隆路交汇处时,因逆行与电动三轮车车主陈某相撞。事故造成孙某受伤,两车损坏。

孙某称,其当日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期间,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着急的她便在行车过程中一手握车把,一手翻找衣服口袋。由于孙某没有集中注意力,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案例二:4月1日晚,韦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罗村状元路与北湖二路交汇路口时,同样因逆行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韦某受伤倒地。

经了解,韦某当时正驾驶电动自行车返回住处,经过路口时,由于刚好遇上红灯,一时贪图方便的她便在机动车道上逆行过马路,导致与对面驶出的小轿车迎面相撞。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以上发生的两宗事故均为电动自行车方的主要过错,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看着这些“前车之鉴”,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牢记时刻遵守交通规则否则自己受伤不说,很有可能还要为双方的损失买单!

桂城交警守护交通安全

全力支持创文工作

为全力做好创文工作,确保辖区交通管理秩序平稳,桂城交警中队、平洲交警中队通过细化措施、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管控力度,确保道路畅通,切实筑牢安全防护网。

根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驶特点和规律,交警中队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比较集中以及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重要路段和主要路口多次开展摩电整治行动。

在高峰时段,交警部门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一车多人等违法行为的劝阻,落实“摩电”车辆交通违法现场纠正,对不听劝阻和教育的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驾驶员进行登记违法信息,观看警示教育视频。

为确保“摩电”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桂城交警中队宣传员还利用“文明交通劝导”、“一盔一带”、“美丽乡村安全行”等主题活动契机,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劝导,通过讲解典型案例、现场示范安全头盔使用方法、派发宣传单张、交通知识现场答疑、宣传车播放提示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升群众的文明出行意识。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继续保持严管态势不放松,持续抓好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确保行车秩序规范有序。

最后提醒广大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请佩戴安全头盔,守法驾驶,平安出行!

来源:佛山市公安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陈静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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