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新冠疫情呈多点频发态势,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较大。自7月23日以来,海南省、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均有新增确诊病例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针对当前日趋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提升防控思想意识,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外来人员管控

即日起,从通辽市外来(返)开发区人员,要向目的地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在抵达开发区后24小时内到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可有序流动。对7天内有疫情发生的旗县(市、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在抵达开发区后24小时内到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抵达开发区第3天,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可有序流动,期间不聚餐、不聚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7月23日以来有海南省(全域)旅居史、7月26日以来有二连浩特市旅居史、7月28日以来有乌兰察布市旅居史、8月1日以来有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旅居史的来(返)开发区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同时自抵开发区后第一天开始计算,落实7天健康监测管控措施。

二、加强出行管理

开发区居民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往返行程,并做好个人防护。开发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出差人员报备管理,落实社区、单位“双报备”制度。发热病人、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人员在未排除风险前不得出行。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娱乐休闲等公共场所要尽快完成“一通码”的申领、张贴及使用(凡张贴“一通码”的场所,取消健康码和行程码张贴),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一通码”查验、消毒消杀等防控措施;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要做好入住人员登记并向辖区派出所报备;零售药店要做好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药品的购药人和用药人实名登记,并每日汇总报送至监管部门。各部门如发现“一通码”及体温异常者,要立即报告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和行业监管部门。

四、加强个人防护

疫情尚未结束,请广大居民继续加强个人防护,进出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减少在密闭场所活动的频次及停留时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进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等管理工作,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安排专人督促提醒。

五、按时接种疫苗

请没有接种疫苗的适龄人群、没有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满六个月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尽快到辖区新冠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的免疫屏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9日

来源|通辽开发区

综合整理|通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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