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教师因有偿补课被处理!

据榆树市教育局消息,榆树市闵家中学一教师因有偿补课被处理通报。

  通报中显示,8月3日8时10分,教育局工作人员在富宇花园B区东侧小二楼现场查实该教师有偿补课违纪事实,现场共19名预初三学生,该教师正在讲预初三数学。

  8月4日,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该教师以下处理: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取消当年薪级工资晋升资格和当年十三月绩效工资分配资格;在今后教师聘任及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下,次序排后;取消其获得的所有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交流到其他学校工作,交流时间为三年整,交流期满后不允许回到原学校工作;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三年内不得担任班主任职务。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榆树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清当前形势,高度重视治理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工作,严格履行学校管理主体责任,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点击关注获取长春最新身边事儿

来源丨榆树市教育局

编辑丨露娜

审核丨韩大川 姜帅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