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启动安全生产百日行

 8月10日,记者从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获悉,8月5日起至10月底,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行动期间,我市将以建筑安全、危化品安全、燃气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旅游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抓细抓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各项工作,坚决筑牢安全生产严密防线。

查清主体责任执法监管落实情况

百日行动期间,我市将重点检查党委、政府是否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制定并落实党委常委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各有关部门是否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有关部门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

检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是否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底,是否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严厉打击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客车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检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是否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履行职责的党委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并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聚焦公共安全,百日行动期间,我市将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新建改造工程违规转包分包、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等问题。

通过对全市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以及工业园区、学校、医院、工地周边等区域。

紧盯生产储备、交通运输、废弃处置、化工园区“四个环节”,我市将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化工园区“十有两禁”、油气储存基地、高危细分领域企业、老旧装置、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等安全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整治涉众公共场所火灾、踩踏、建筑物坍塌、中毒窒息、设备故障造成人员伤害等安全风险。加大对尾矿库清理、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旅游安全排查、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对工作等专项整治。

统一部署协调推进严格问责问效

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理念,突出抓早抓小,强化事前监管和事前问责,加大监管力度。要把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与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统一部署、协调推进、一体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找短板、促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要组织工作组蹲点督战,出谋划策,指导服务。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本企业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要求,认真对照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确保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取得实效;要建立完善问题隐患排查、治理、销号台账,实施闭环管理;要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员工安全培训、警示教育、作业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严格问责问效,各级安委会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依据《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对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开展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问责问效,问题严重的,移交组织、纪检部门依法依纪调查问责。加强警示通报,市安委办每月将以工作动态等形式向市政府报送全市隐患排查治理、执法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并对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进行排名通报。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王涛 实习生陈千幸依 责编 王远之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