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从疫情静态管理1人被拘、4家店铺被罚

当前儋州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尽快阻断疫情蔓延,力争在最短时间有效控制疫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022年8月7日6时起,儋州市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除保障社会基本运行服务、疫情防控和紧急特殊情况外,全市范围限制人员流动,暂停城市公共交通。但在严格疫情防控工作中,仍有个別司机和店铺心存侥幸,拒不落实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擅自驾车闯卡和暗中营业。目前,1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4家店铺被罚并责令停业。

01

疫情期间闯卡

2022年8月7日22时许,郑某(男,24岁,儋州市王五镇人)驾驶一辆白色轿车从儋州市白马井镇到洋浦经济开发区,途径洋浦大桥疫情防控卡口时,因不符合防疫规定,执勤民警要求其返回白马井镇,但郑某不听劝阻,突然加速闯卡,往洋浦盐田路口方向行驶,卡点执勤民警立即驾驶摩托车追赶并呼叫街面特警巡逻警力支援,在嘉洋路口附近处将该车拦停,将郑某控制。

违法嫌疑人郑某不听防疫人员指令,驾车闯卡,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儋州市公安局洋浦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郑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02

店铺暗中营业

2022年8月8日,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两院院区内有个别店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接到举报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宝岛派出所马上查实并严肃处理。

根据局党委要求,宝岛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对两院院区内的店铺展开了暗访排查,在排查中发现有4家店铺仍在暗中进行营业。在调取相关证据后,民警随即将4家店铺业主传唤到派出所。

经调查,4名业主均承认在疫情静态管理下,仍暗中营业的事实,并认识到了防疫的重要性,保证今后配合防疫工作。为了严格贯彻市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措施,宝岛派出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以上4家店铺分别处以罚款,并责令停业。

儋州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遵守防疫规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希望辖区群众树立大局意识,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众志成城,共抗疫情。

(原标题:不服从疫情静态管理1人被拘、4家店铺被罚)

【责任编辑:陈松梅】

【内容审核:黄培宇】

投诉电话:0898-65818181

来源:儋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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