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一大酒店被法院执行搜查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8月5日,由尧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贺娅娜带队,组织执行干警16人、法警4人前往被执行人临汾尧都大酒店有限公司所在地开展执行搜查行动,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依法搜查,捍卫司法尊严,彰显司法权威。


案情回顾:

关于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临汾尧都大酒店有限公司、临汾市尧都区亚信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未能自觉履行执行证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我院依法对查封的被执行人临汾尧都大酒店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物,即位于临汾市尧都区秦蜀路三岔路口尧都大酒店的房产及土地进行了公开拍卖,由于无人竞买,导致流拍。申请执行人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以物抵债。由于被执行人未能自觉腾出房产,我院于2020年7月31日张贴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于2020年9月1日前腾出上述房产,但被执行人至今未能自觉腾出房产。


直击现场:抵达现场后,我院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酒店现场管理人员宣读了搜查令,并由酒店人员配合,逐层对尧都大酒店进行了搜查,并对该酒店经营情况详细做了登记,为下一步强制腾出该处房产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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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大对被执行人的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拒不协助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搜查、拘传等执行举措,让“老赖”“家底”无处可藏,全力守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尧都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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