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工作纪实

司法改革让公平正义跑出“加速度”——湖南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工作纪实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李果

应时代之变,与时代同行。近年来,湖南法院全面落实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决策部署,以改革谋发展,以改革促公正,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各项改革举措蹄疾稳步、积厚成势,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湖南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多次获得最高法院、省委表扬肯定,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人民法庭建设、诉调对接等工作在全国法院作经验介绍。

院庭长带头办案 优质力量向审判一线注入

“在长沙中院工作的经历使我开阔了眼界,提高了能力,收获了友谊,为以后的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感谢省法院党组让我有幸能够在这个优秀的集体学习、取经。”2021年12月24日,抽调至长沙中院协助办案的湘西中院执行局综合办公室主任、一级法官曾浩恒感言。

如何有效解决全省法院案件不均衡带来的“人案矛盾”,湖南高院首创抽调法官协助办案机制,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盘活系统员额资源。

2020年9月,湖南高院从本院及省内其他地区法院抽调30名法官和30名法官助理充实到全省案件数量最多的长沙中院、芙蓉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法院审执一线。截至2021年12月20日,30名抽调法官共收案9609件,结案9290件,结案率96.7%;30名法官助理共协助办理各类案件15439件,人均协助办理案件514.63件。

2021年12月,湖南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政法专项编制动态管理,积极协调省委编办调整编制139个,形成了动态调整机制。调整的依据以市县两级法院近3年年均办案数为基础,综合考虑各法院编制规模和当地人口数量、经济规模、区域面积、小康分类、乡村振兴工作、诉源治理工作等统计指标因素,创新构建数字化计算模型,测算并明确每个法院的年均工作量,做到科学精准测定调整。

把优秀的法官向审判一线注入。湖南法院进一步完善法官员额管理机制,坚持把审判力量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健全员额遴选常态化机制,出台《湖南法院员额法官递补工作实施方案》,及时递补70名员额法官,公平公正公开考试、考核、考评,确保最优秀的同志入额,走上审判一线。出台员额退出实施办法,健全违纪违法惩处与员额退出衔接机制,推动构建员额有进有出常态化运行机制。

院庭长带头“扛大梁”攻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湖南法院攻坚克难,努力攀登审判工作质效高峰的写照。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表示:“要规范院庭长带头办案责任,推动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现在开庭!”6月9日,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郴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雨田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功员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公诉。这是今年郴州市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履行职务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近年来,湖南法院院庭长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既挂帅,又出征”,带头抓改革,俯下身子去办案。今年1-6月,全省中基层法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5.16万件,同比增加24%,其中承办案件3.64万件,承办案件占比为70.5%。院领导办案总数占全省法院结案数的10%,有效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2021年3月11日,慈利县法院将巡回审判“搬”到群众家门口。

诉讼服务高效便捷 解纷实现加速度

“这些工资是我们老人辛苦挣来的血汗钱,本来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追回来了,真的不容易,太感谢你们了!”今年3月,汝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快速审结了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顺利帮助农民工陈某和宋某拿回了拖欠两年的6000余元工资。

近年来,湖南法院不断加强调解速裁快审团队一体化建设,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对诉前调解不成的纠纷,依法及时导入立案程序,就地开展速裁快审工作。2021年,全省法院组建调解速裁团队352个,“分调裁审”案件占比达86.99%,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25.69天,让公平正义的实现更加高效。

为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20年,湖南高院出台《关于全面建设诉源治理工作站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主体、人民法庭为支撑、诉源治理工作站为触角,覆盖区县、乡村、社区的立体解纷服务体系。截至2022年4月,全省法院共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1518个,联系社区(村组)9887个。2021年,全省万人成讼案件仅81.72件,持续两年位于全国最低位。今年1-6月,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7.5%。

“如果双方都同意调解协议的内容,请直接在手机上签字确认……”4月7日,在双牌县人民法院江村人民法庭的金融纠纷乡村调解工作室里,特邀调解员正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音视频调解。

该起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在广东务工,因拖欠按揭贷款未还,被双牌县某商业银行诉至法院。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双牌县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总对总”端口,将该起案件委派给湖南省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永州工作室进行调解。在人民银行双牌支行调解员调解下,最终,双方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

据悉,湖南高院与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探索成立了13个市州工作室,又将“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从城市拓展到县域乡村,建立起首批36家诉调对接县域试点工作室,让城乡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线上线下、同步同质的一站式金融纠纷解纷服务。

湖南高院还不断完善各类多元解纷联动工作机制,与18家单位联合建立证券期货、知识产权、金融消费、涉外商事等10大领域的诉前联动衔接机制,下大力气激活用好“总对总”诉调对接资源库。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多元解纷区、诉前调解室实现全覆盖,在线对接调解组织1751个、调解员5731人,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菜单式多元解纷服务。2021年以来调解纠纷25.3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超过68.3%,诉前调解案件占一审立案数量的50.7%,纠纷化解效能显著提升。

此外,湖南法院通过全面推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湖南移动微法院应用,大力推行“云”上解纷服务的方式,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现诉讼服务不打烊。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共83万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55万件,每3件纠纷中,就有1件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开展在线音视频调解22.8万件,在线司法确认3.3万件,在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到“纠纷化解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2021年9月8日,衡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91岁高龄老人赡养纠纷案,干警们顶着烈日、赤脚蹚过河水,前往老人家中。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一环。2021年1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原副庭长周春梅不徇私情,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残忍杀害,血染法袍,引起了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强烈共鸣。

近年来,湖南法院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将“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进一步压实全省3级法院党组的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三个规定”落地见效。

数据显示,今年1-6月,湖南法院4992人次填报5221条信息,是2020年填报数的37倍,超过过去两年的总和。自2021年1月份“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运行至今,全省法院共计8233人次填报8756条信息,连续两年在全国法院贯彻落实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会议上作经验发言,“逢问必录”已成湖南法院新常态。

为严防出现“未填报”“零填报”情形,湖南高院督察局制定并严格落实“20日提醒、月底督办”制度,即每月20日起,对全省3级法院各党务廉政专员进行每日一提醒;每月27日起,结合平台更新时间段的填报情况进行实时督导,切实达到以提醒督办促填报、促整改、促规范的目的。2021年5月至今,全省法院全部实现单月“三个规定”“零报告”现象清零。

湖南高院督察局局长周清平说:“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法院干警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形成了主动如实记录报告的自觉行动。”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为此,湖南法院坚持将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全流程全方面,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细化了法官和辅助人员的职责、权限,厘清正常行使监督管理权与不当干预过问案件的界限。

“类案检索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金钥匙。”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湖南高院研究室主任张坤世告诉记者,加强类案检索工作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审判权力监督制约、约束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重要手段。湖南高院相继出台《关于协同推进类案强制检索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等,进一步完善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机制,促进法律统一适用。

今年5月23日,湖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成立,聘任曾东楼等15名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各行业的代表为委员,完善法官惩戒制度,推动法官惩戒实体化运行,进一步织密惩戒法官违法违纪行为的制度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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