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44岁的重庆男子蒋正全,和两位工友在西安一水库救出落水的5个人后,蒋正全用生命完成最后的托举,感动了西安这座城。
勇救落水者
他用生命完成最后的托举

蒋正全生前照。
8月8日上午11时53分左右,阎良区武屯街道二龙口水库附近,一辆汽车在行驶中,径直撞向护栏,冲向陡坡下的水库。事发后,坐在车内的周女士大脑一片空白。同乘的谢女士打不开车门,她赶紧摇下车窗。车内有人打电话,有人呼救……就在车辆下沉之际,谢女士看到先有两个人、又有一个人正朝着车辆的方向奋力游来。
事发时,正在距离车辆落水地点约200多米处游玩的蒋正全和工友程心灿、秦建平一行3人,在听到忽然传来的车辆撞击声、落水声、呼喊声后,立即从公路上冲过小树林飞奔到岸边。他们顾不得多想,径直跳入水中,游向事故车辆。
在将小女孩从车窗救出之后,蒋正全托起小女孩,头埋在水里向岸边游去。为了不让孩子呛水,他全程把女孩托在肩膀上,直至村民用绳索将小孩救上岸。此时车辆还在下沉中,他们与时间赛跑,在短短的几分钟内,从车窗将另外4人救出,随后落水车辆沉入水库中。
据一位目击者介绍,为救出最后一位落水者,蒋正全让其踩在自己背上去抓岸边扔来的绳子。最后,他却因为体力不支,沉入水中……在被谢女士电话呼叫来的家人救上岸时,蒋正全已陷入昏迷状态。
抵达现场的民警与周边群众及时联系120,他们一边奋力为蒋正全在岸边做心肺复苏,一边对被救人员进行心理安抚。终因抢救无效,蒋正全还是离开了人世。
亲友难以置信
善举感动陕渝两地

蒋正全等人救人现场。
“在生死一线几近绝望的时刻,我没想到会遇到这么好的人,毫不犹豫救了我们一家人的生命!他给了我们全家人第二次生命……”被救上岸的周女士回忆这一幕泣不成声。她的家人至今守在殡仪馆。
这几天,秦建平和程心灿仍有些神情恍惚,他们3人下水救人,蒋正全却再也没有游到岸边。“他平时内向,但熟悉了特别喜欢和大家开玩笑。他还把自己快60岁的表哥带出来一起挣钱,我们干活材料用完了,他就把他的分给我们一些。”回忆起工友,秦建平眼眶泛红,“还是不敢相信!我们也是事后才知道他70岁的父母带着他7岁的儿子生活,很担忧他家人以后的生活。”
8月10日,被救的小女孩一想起这位好心的叔叔就忍不住泛出泪花,“谢谢叔叔救了我,可是他没有了,我多希望叔叔也能游上岸,我可以拉着他的手亲口道谢……”
被救的小男孩仍像往常一样在家中玩着他的奥特曼和小赛车,语言还不丰富的他,一遍遍这样告诉奶奶,“瘦爸爸救了我,游啊游……我就不害怕了。”
再过一个多月,蒋正全7岁的儿子就要踏入重庆江津区小学的校门,爸爸答应他忙完这一阵,“十一”就回去与家人团聚。这却成了蒋正全留给儿子永远无法实现的承诺……
把生的机会留给别人,蒋正全,这个原本陌生的名字,感动了西安这座城,他的善举也感动了生活在这座城的人。事发现场,有人摆出了祭奠台,供过往行人祭奠这位舍己救人的英雄。
全国网友点赞
各界盛赞英雄
8月10日网上的救人视频出来后,全国各地数不清的网友都在翻看这段视频,并在后面留言,对蒋正全的英勇行为点赞。
“在危急关头,他能够纵身一跃跳入水中去救人,这种奋不顾身的行为,值得我们颂扬。”西安市民王先生说。
“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如果遭遇那样的情况,我心里肯定是非常绝望无助的。”西安市民李女士说,但这几位施救者的到来,却彻底改变了这些孩子和母亲们的命运,令人敬佩!
蒋正全的勇敢和善良,改变了落水者的命运。老家的乡亲们知道他们的行为后纷纷点赞。“本能反应!这就是我们重庆崽。”重庆市民黄先生说,“平时他们是这座城市的建设者,危难之际他们变成了这座城市的英雄。”
“蒋正全、秦建平、程心灿,他们都是平凡的务工人员,但是危难之际他们挺身而出,毫不犹豫,勇敢善良,彰显了高尚的人格。”一网友留言说。
在阎良当地的募捐群里,一笔笔数目不一的善款正汇集而来。一网友在爱心捐款后留言:“希望这一点点善款可以帮到蒋正全的孩子。我也在外打工,深知家里顶梁柱的重要!希望我们可以接力这样的善举,为他的家人做一点点事。”
记者了解到,8月10日,阎良区开展“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争当新时代道德先锋”倡议学习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市民群众等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献出了一份份爱心。目前,正在为参与救援人员申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陕西慈善协会航空爱心公益队等组织也在联系对蒋正全儿子进行资助等。
“他们的勇敢和善良,给全社会带来了力量!”阎良区武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张昭亮说。
重庆救人英雄一路走好!
8月8日,在陕西西安阎良区二龙口水库,一辆轿车冲入水库致5人被困。危急时刻,在附近钓鱼的3位打工者听到呼救,纵身跳入水中救人,5名被困人员全部救出,而44岁的重庆江津籍男子蒋正全因体力不支沉入水中,最终不幸遇难。
蒋正全,一个普通的劳动者,感动了一整座城。
为了给家人更好的生活条件,他只身一人离开家乡到渭南打工,穿梭于钢筋水泥中,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也心怀着对生活的热爱与希望。
本来答应孩子“十一”回家,如今却成为一个“失信爸爸”;本来答应再干两年,回家守亲尽孝,如今却成为一个“不孝子孙”,与家人天人永隔。
8月10日,记者来到救人英雄蒋正全的老家——江津区朱杨镇,长江边上的一个小镇。从朱杨镇往吴滩方向约10公里,就是板桥社区5社,在紧邻临江河不到100米的地方,就是蒋正全的家。
记者了解到,朱杨镇政府工作人员正在将蒋正全在陕西救人牺牲的信息往区里汇报,镇里也是当天上午才接到陕西方面的电话。
家离河边近很小学会游泳

蒋正全生前照片。
下午4点过,记者在板桥社区5社社长蔡家林带领下,在离临江河边不到100米的地方看到一座红色砖房,这就是蒋正全和父母的家。他是今年5月份才去的陕西打工,儿子跟着他父母住在这里,到板桥小学的路程有4公里。
蔡家林说:“他父母接送小孩子,坐车机会很少,全靠步行走到学校要差不多50多分钟。特别是冬天,天不亮就得出门。”
临江河从蒋正全家门口流过,作为一名农村孩子,他很小就学会了游泳。
蒋正全的幺爸蒋中臣眉头紧锁地翻看着侄子救人的视频,“本来他水性还可以,估计是往返救人的次数多了体力有点不支。”
8日下午,蒋正全的父母、儿子以及妹妹等家人以及几个亲友闻讯后赶往陕西处理后事。
8月10日救人视频在网上发布后,蒋中臣和亲友们一遍又一遍地翻看。和他们一样,全国各地数不清的网友都在翻看这段视频,并纷纷留言,对蒋正全的英勇行为点赞,为他的离去而痛心。
门楣上刻着“勤俭持家”

蒋正全家的老屋,门楣上刻着“勤俭持家”几个字。
蒋正全几年前就开始独自和父母抚养孩子,父母身体不太好,但是非常勤劳。蒋家砖房后有5间土墙房子,门楣上刻着“勤俭持家”几个字。
村民介绍,蒋正全的父亲蒋中云不仅种着自己的庄稼地,还把一些别人的闲置田种了三四亩,今年可以多收几千斤谷子。“田就在离家几十米的地方,收割谷子全靠他们自己,前几天刚把谷子晒干了。”蔡家林说,蒋中云在自家地里还种了一些包谷和红苕。
蒋正全平时在外打工,父母在家操持家务,还要接送孙子上下学。昨天下午,蒋中臣告诉记者,蒋中云肺上前几年查出有阴影,一直在吃中药调理。蒋正全在外务工,无暇顾家,一般在过年过节时才会回老家与家人团聚。
他性格开朗热心助人
昨晚8点10分,记者拨通了蒋正全妹妹蒋正英的电话,她和父母以及亲友一行人正在陕西处理哥哥的后事。
蒋正英说,几天前才和哥哥通过电话,聊家常、聊父母的身体,她还嘱咐过哥哥保重身体,再次得到哥哥的消息,却已经是天人永隔。“爸妈已经哭晕了好几次,白发人送黑发人让我们太难承受了。”
妹妹眼中的哥哥是一个性格开朗热心助人的人。蒋正全有木工手艺,平时除了在山东、浙江等地打工外,回到家里遇上邻居哪家修房子,他都会去帮忙。
蒋正全身高1.8米,比较瘦,从妹妹提供的为数不多的几张照片上看,蒋正全头发白了不少。虽然可能一部分是遗传因素,但在蒋正英看来,这是因为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太过操劳造成的。
“平时他很少照相,留下的照片不多,我要好好保存这些照片。”与记者通完话,蒋正英马上要去与当地一家机构谈资助侄子上学的事情,“当地政府对我们很热情,哥哥做了一个英雄的行为,这个机构可能会考虑解决资助侄子上学的经费。”
蒋正英说,自己会照顾好父母和哥哥的孩子,以后这个家更多地要靠她了。
新闻多一点:
西安市阎良区关于蒋正全、程心灿、秦建平等6人见义勇为情况的公示为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经武屯街道申报,区委政法委调查核实,拟对蒋正全等6人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现将人员及主要事迹公示如下:
一、人员基本情况
蒋正全,男,重庆市江津区人;
程心灿,男,四川省通江县人;
秦建平,男,四川省通江县人;
刘同连,男,西安市高陵区人;
王福利,男,西安市临潼区人;
王建宁,男,西安市阎良区人。
二、主要事迹
2022年8月8日上午11时53分,武屯街道新庄村谢某(武屯街道新庄村村民)等5名(其余4人为谢某亲属)村民驾车自二龙口桥由西向东行驶,不慎撞毁护栏坠入二龙口水库。途经此处的蒋正全、程心灿、秦建平3人和附近干活的刘同连、王建宁、自临潼相桥下班路过的王福利3人,听到呼救后,奋不顾身跳入河中救人。
事发时,蒋正全等3人距离车辆落水地点约200米,他们迅速赶到车辆落水岸边,跳入水中,游向事故车辆,发现事故车辆车窗打开,车内有3个大人(均为女士),2个小孩(一女孩约12岁,一男孩约3岁)。他们3人先将车内女孩从车窗救出,蒋正全托起女孩往岸边游去,岸上群众用线缆将女孩救上岸。随后刘同连、王建宁、王福利也加入了救援队伍,另外4人从车窗被救出,至此车内5人全部获救,蒋正全在救人过程中体力不支,后被120救护车送往阎良区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核实,蒋正全、程心灿、秦建平、刘同连、王建宁、王福利在他人遇险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奋力营救他人生命,情况属实,其行为符合《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情形,且施救行为不属于本人的法定职业、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公示时间:
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实名向区委政法委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
029—86207401
联系地址:
阎良区凤凰东路1号区委政法委综治科
中共西安市阎良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8月11日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骆妍
重报集团全媒体记者:陈军
部分内容综合自陕西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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