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良田粮用 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

8月8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8月11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罗旭刚对《通知》进行了解读。

确保“良田粮用” 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

罗旭刚表示,《通知》明确从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格规范补充耕地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等方面统筹协调做好耕地用途管制,全面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减少。

《通知》明确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确保“良田粮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同时,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占用和补划进行严格规定,明确非农业建设不得“未批先建”,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优化的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

聚焦政策落地 细化耕地“进出平衡”落实原则与流程

《通知》规定按照“以进定出”“先进后出”“进大于出”的原则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任务,确保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明确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报和审批流程为需求方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市级人民政府组织审批,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备案。

同时,结合四川实际,允许每年可编报两次“进出平衡”方案。

坚持统筹谋划 确保耕地年度“进出平衡”任务落实

《通知》明确各地要根据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结合生态保护和农民意愿等情况,对各类可恢复为耕地的地类开展调查评价,建立耕地恢复后备资源数据库。严格耕地恢复实施和验收认定,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实施,并依据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不同,分级分层设置验收权限和部门。明确“进出平衡”地类变化情况最终认定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为准。

同时,充分考虑到四川各市(州)地区差异,提高恢复耕地积极性,确保全省实现年度耕地“进出平衡”,自然资源厅将建立耕地恢复指标储备库,对县域内年度确实无法落实“进出平衡”任务的,可在市域内统筹落实;市域内无法落实的,可通过易地流转耕地恢复指标在省域内落实。

坚持从严从实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通知》结合现行有关耕地占补平衡的政策规定,明确将在平原地区原地类为耕地上种植果树、植树造林的地块逐步退出,恢复耕地属性。明确要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强调对补充耕地项目实行立项、实施、验收、管护等全程监管,主动公开项目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通知》明确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耕地年度“进出平衡”与占补平衡指标挂钩,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或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未落实的,将直接冻结所在地相应的补充耕地指标,在规定期限完成整改的可解除冻结,否则直接扣除相应的补充耕地指标。

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对国家“非农化”“非粮化”文件出台后,未经批准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的,应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统一纳入2022年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一并落实。

强调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实质性违法建设行为,要从重严处。

下一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将牵头抓好《通知》的落地实施工作,指导各地全面加强耕地用途管制,有序编制实施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为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助力。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袁弘 责任编辑 何齐铁 实习编辑 卢娅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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