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给力,云端发力 新疆各地法院诉讼服务正常开展

2020年疫情期间,乌鲁木齐市各级人民法院采用智慧庭审方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资料图)

  天山网讯(记者 杨舒涵报道)疫情来了,法院诉讼也跟着停?答案是不!

  近日,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来自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乌鲁木齐两级法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消息显示,从8月10日线下诉讼暂时停止,但所有立案和诉讼服务均可通过网上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新疆”或“新疆诉讼服务网”办理,律师可通过“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办理相关事宜。

  “我们的诉讼服务热线12368随时接受咨询。”自治区高院信息技术处处长刘琼介绍,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高院强化技术攻关、推进线上应用功能,全区法院线上诉讼服务全面提升。

  如今,互联网庭审已在全区各级法院普遍推广,依托现有的互联网庭审系统,各级法院可开展实时开庭、举证、在线签名、全程录音录像等工作,当事人不用来法庭即可完成庭审。

  自治区高院要求全区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力做好线上调解、线上庭审的技术保障工作,以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为原则安排庭审时间,指导当事人参与线上庭审;在线保障各类互联网系统便捷服务,加大诉讼服务平台宣传推介,针对不同群体需求提供多渠道网上立案服务。

  为减少人员流动,喀什、和田等地法院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新疆等平台,采用网上立案、微信调解、电话沟通等线上办案模式,持续推进审判工作有序开展,及时满足各族群众诉讼需求。

  “如果当事人不了解手机立案程序,我们会通过电话和微信的方式一步步教授他们使用网上程序立案。”洛浦县人民法院法官买买提江·色买提表示,绝不会因疫情影响耽误群众正常诉讼。

  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李达告诉记者,该院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同时,线下立案诉讼工作正常开展,线上庭审调解工作有序进行,“应该说所有诉讼服务工作一切如常。”

  乌鲁木齐两级法院的网上审判有序进行,每个庭审过程中,数据传输稳定,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井然有序。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宝贵表示,疫情期间,线上诉讼服务不停摆,既有效避免了人员流动聚集引发感染的风险,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依法保障了社会稳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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