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卡落取款机内 男子偷取钱被判刑

见别人的卡遗落在取款机内,大连男子李三(化名)就冒名取款,他三次在医院的取款机处作案,其中有两起是在鞍山市中心医院作案。近日,法院依法审理此案,李三被判处信用卡诈骗罪。

据了解,李三是名“80后”,是大连人,大学毕业后,现今无业。一个晚上,在长春市吉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楼取款机处,李三冒用被害人叶某遗落在取款机内的银行卡,取款4400元。

之后,李三又来到鞍山,在两天上午,在鞍山市中心医院急诊大厅取款机处,用被害人谢某、李某遗落在取款机内的银行卡,分别取款12500元、133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三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信用卡诈骗罪的事实与罪名成立。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综上,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判处李三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依法责令被告人李三退赔叶某4400元,退赔谢某12500元,退赔李某13300元。全媒体记者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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