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跨省执行依法扣车

  近日,申请执行人曹某向雁塔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反映,被执行人郭某名下车辆出现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请求尽快扣车。接到该线索后,承办人立即制定执行行动计划并协调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协助此次执行行动。

  7月27日上午,执行干警赵飞跃、刘泽霖一行踏上前往北京的列车,于傍晚到达北京市昌平区。彼时当地下起暴雨,顾不上旅途劳累,执行干警冒雨赶到现场确认案涉车辆号牌,及时联系车辆实际占有人孙某,通知其移交车辆信息资料及钥匙。案外人孙某迟迟未到场,执行干警就近住宿并实时关注,确保案涉车辆安全。7月28日上午,昌平区人民法院派出4名法警协助扣车。赵飞跃向到场的孙某出示证件及法律文书,释明占有人应履行配合执行的义务及其拥有的相关法律权利。孙某遂移交了车辆信息资料及钥匙,扣车行动顺利结束。(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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