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创建“东亚文化之都”丨“彩蝶”翩翩飞,花毽文化溯源

“彩蝶”翩翩飞,助力潍坊创建东亚文化之都,今天让我们一起了解花毽文化溯源。

   花毽,也称毽子。踢毽子是从古代“蹴鞠”演变而来的。蹴鞠本是军中习武之戏,类似今天的足球赛,相传为黄帝所创。经过几千年,蹴鞠被毽取而代之,娱乐范围亦由军中扩展到民间。

    踢毽子成为我国民间一项历史悠久的传统体育活动,早在二千年前的汉代就已经出现了。根据文史学家的考证,汉代画像砖上已有记载踢毽者的图像,因此踢毽子可说起源于汉代,而盛行于南北朝及隋、唐。

    详细的记载踢毽子活动的书,要数唐朝的《高僧传》:有一个名叫跋陀的人到洛阳去,在路上遇到了十二岁的惠光,在天街井栏上反踢毽子,并且连续踢了五百次,观众惊叹不已。跋陀是南北朝北魏时(公元467~499年)人,为河南嵩山少林寺的祖师,他非常喜欢惠光,就将他收徒弟惠光就成了少林寺的小和尚。而少林寺武术也就开始采用踢毽子作为辅助工具之一。

    到了宋代,参加踢毽子运动的人更普遍,当时在临安城就有专门制作毽子的小手工艺人。宋朝高承在《事物纪原》对踢毽子有较详细的记载:“今时小儿以铅锡为钱,装以鸡羽,呼为毽子,三四成群走踢,有里外廉、拖抢、耸膝、突肚、佛顶珠等各色。”

    明朝刘侗、于奕正同撰的《帝京景物略》一书记载着:“杨柳儿活,抽陀螺;杨柳儿青,放空钟;杨柳儿死,踢毽子。”这说明了在杨柳儿枯,天气冷的冬天,踢毽子正好可以暖身活血,可以御严寒的气候。

    清人阮葵生所著的《茶余客话》卷十八记载当时北京的踢毽情形,说明踢毽子已被纳入杂技团的表演中,而且是最精彩的项目。到了清末,踢毽子已达到鼎盛时期,参加的人越来越多,不仅用来锻炼身体,作为养生的方法,而且把踢毽子和书画、下棋、放风筝、养花鸟、唱二簧等相提并论,一些人也以会踢毽子为荣。

    民国初年,踢毽子不分男女老幼,人人会踢。民国三十四年,第六届全国运动会上,曾把踢毽子列为国术比赛项目。 直到民国六十四年六月,教育部普遍推行民俗体育活动,踢毽子即为项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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