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轨上拍“美照”并上传至社交平台 摄影师被警方行政拘留

现在正值暑假旅游旺季,有些人总想拍出别具一格的美照吸引大家的目光。但即便是想拍出更有创意的照片,也要注意拍摄的地点是否合法合规。有的人为了追求个性化照片,甚至不惜做出危险又违法的行为。四川绵阳的摄影师郭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组在铁轨上拍摄的“美照”,就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前不久,成都铁路公安处收到了网友发来的两张照片。照片中,有一名女生站在铁轨上,身后是正在行驶的火车,这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成都铁路公安处绵阳车站派出所民警 郭瑞:有微博用户反映,有人在火车来临时在铁路上拍摄照片,并提供两张图片,同时向我们提供了拍摄者在自媒体平台上的账号。

根据账号,办案民警很快找到了照片的拍摄者郭某和照片中的女生李某。郭某也承认,这组照片确实是自己拍摄的。

成都铁路公安处绵阳车站派出所民警 郭瑞:据郭某陈述,由于近期流行铁路风格的照片,郭某原本想找一处废弃的铁路拍摄,但是没有找到。

因为没有找到废弃铁路,郭某就向李某提出,二人可以到还在使用中的铁路上拍摄照片。

成都铁路公安处绵阳车站派出所民警 黄礼春:拍摄的地点位于宝成铁路下行线K528+065米处。宝成铁路属于普速线路,线路拍摄的地点两端均有弯道,两侧均有铁路防护网,该区段每天运行列车50余列,列车运行的速度60~80公里每小时。

郭某说,为了到铁路上拍摄,两人是扒开铁路两侧的防护网进入到铁轨上的。

在郭某和李某拍摄的过程中,有一列火车朝着两人拍摄的方向驶来。可在发现身后有火车出现的第一时间,两人并没有躲避,而是坐在了铁轨上,并按下了快门。

二人觉得,火车的行驶速度并不快,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能构成什么威胁,所以面对即将驶来的火车二人并没有想要赶紧躲避的意思。但他们不知道的是,虽然在这个路段,火车的平均行驶速度只有60到80公里每小时,可因为火车自重很大,刹车距离很长。即便是在看到二人后的第一时间司机就立刻刹车,也很难保证二人的生命安全。

成都铁路公安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郭某行政拘留两日的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给予李某行政罚款100元的处罚。

成都铁路公安处绵阳车站派出所所长 赵虎:警方提示,为了自身和铁路运输安全,请勿在钢轨上行走、坐卧、逗留,更不要在沿线拍摄视频照片。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铁路警方将依法处罚 。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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