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110】虹口一男子高空抛物被判处拘役

 

今年1月8日早上,家住东体育会路某小区的王先生正准备开车去上班,却发现眼前的爱车已是一片狼藉。

去年刚提的新车,经历了“灭顶之灾”,气愤的王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方赶到现场后,注意到散落一地的蓝色玻璃残渣。

这样的碎片几天前也曾在这个位置出现过,当时也砸坏了隔壁一幢楼居民沈女士停着的车,那一天,在警方到场之前,她的车已经开走送修了,现场只遗留了些许蓝色碎片,无法还原出物品的原形。

而这一次,现场保留得十分完好。在王先生的车里,民警新发现一条重要线索。

民警回看了监控,确认事发时间在前一天晚上9点20分。但由于监控设备的方向与地面平行,画面中很难判断是从哪一层楼抛下来的。

现场位于小区7号楼和20号楼中间,20号楼仅有6层,且面向案发位置的窗户都安装了防盗窗,手持酒瓶伸出防盗窗难以摆臂发力,相反7号楼是18楼的高层,面朝案发位置的窗户没有防盗窗这层限制。7号楼08室的窗户正对着案发位置,因此,警方将注意力集中在7号楼每一层的08室上。

1月8日晚9点,民警对7号楼每层8室住户进行了走访。其中12楼的老李家安装了遮雨棚。如果有东西砸到遮雨棚,老李会听见声响。

6楼的王阿姨就时常听见声响,不过多为倾倒液体的声音。

808室的住户张先生热情地迎接了民警进门,他表示自己曾目睹自家窗外有人往下扔垃圾,而且印象深刻。

通过这次走访排摸,警方对7号楼08室的住户们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但要确定某一户,还需要一锤定音的证据。

现场遗留的蓝色酒瓶碎片上仅有一些品牌信息,根据经销商反馈,这类白酒的主要消费群体是中老年人。考虑到中老年人的脚程,民警最终划定了以案发小区为中心,方圆两公里的调查范围,到其中有酒类零售许可的场所逐一排查。

民警找到了附近唯一一家该酒品零售店。调阅了店内监控,民警发现一名近日经常买这种酒的男子。

根据他的行程轨迹看来,这名男子买完酒直接返回了案发小区7号楼的8楼。

民警立即前往7号楼808室找到了住户张绍华,正是他当时向民警反映楼上有扔垃圾的情况。而再次见面,张绍华显得有些紧张。

张绍华否认曾买过酒,但民警不仅找到了他买酒时穿着的衣裤鞋帽,还找到了他早上刚买的蓝色瓶装酒。

眼看事情败露,张绍华不得不承认了自己往楼下扔酒瓶惹祸的经过。

这样的事发生在张绍华身上,就连与他同住多年的老母亲也不相信。

目前,张绍华已向两位被害人所造成的物损进行了全额赔偿并取得了对方谅解,其本人也因犯高空抛物罪被虹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值班编辑:沈诗韵、李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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