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又一批村民领到宅基地资格权证书

 8月10日,在贺兰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与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金贵镇关渠村为本村260余户村民发放宅基地资格权证书。

现场,共为262户村民发放了《贺兰县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证书》,村民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证书笑言道“有了宅基地资格权证书这个‘合法身份证’,自家的宅基地和房屋就有了法律保护。”

贺兰县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遵循“按人认定、以户实现、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原则,由农户根据自身需求提出申请,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资格权认定条件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登记发证。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依法表决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也可以认定宅基地资格权。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后,农户可以退出使用权,保留资格权,将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租赁、转让、入股企业或合作社,发展民宿、加工、养殖等产业,增加财产性收入,在农户有需要时,可以凭资格权证书向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建房,保障其居住权。

据了解,贺兰县自2021年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先后出台了《贺兰县农村宅基地退出暂行办法》《贺兰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贺兰县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办法(试行)》等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目前已经在八个村开展试点工作,发放宅基地资格权证书3945份,积极盘活农村闲置低效宅基地、农房等资源,在治理村庄“空心化”的同时,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全力助推乡村振兴,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作出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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