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二号”百日行动「49」丨高速这样变道,全责!

绍兴高速交警 ,赞 75

8月11日14时57分许,在G92杭州湾环线(杭甬)高速上,发生了一起由随意变道引发的追尾事故,所幸司乘人员均系安全带没有受伤。

当天,绍兴高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杭甬高速往宁波方向206公里加700米处有三车追尾事故。一大队民警接到警情后火速赶赴现场后发现,事故车辆分别占据第一、三、四车道,人员已全部撤离至安全地带。

据了解,驾驶员吴某驾驶苏E牌小车从柯桥上的高速,行驶到事发地时,为了超越前方车道一辆货车,吴某驾驶的苏E牌小车突然从第四车道变更到第二车道,致使在第二车道正常行驶的郜某驾驶的浙B牌小车紧急刹车,而在第二车道后方的朱某驾驶的浙A牌小车避让不及,与前方紧急刹车的郜某的浙B车发生追尾,从而又推动郜某的车辆与前方吴某的车辆发生连续追尾,造成三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根据调查,民警判定变道的小车司机吴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吴某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造成事故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

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行驶途中,变更车道时要提前观察,确保有足够的距离进行安全变道,确保行车安全。

来 源 | 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

编 辑 | JIAWEI

责 编 | 张天珏

核 发 | 张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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