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规范养犬、文明养犬,不仅是改善城市生活环境、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市民人身安全的需要,也体现了一座城市的人居品质和文明程度。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成都青羊公安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对辖区的遛犬不拴犬绳、养犬不挂牌、饲养禁养犬种等不文明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8月5日14时许,金沙派出所民警对青羊区某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叶某在该小区内圈养一只中华田园犬,该犬只为禁养犬,该地为限养区。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派出所民警对叶某处以行政罚款50元人民币。
8月3日,草堂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望仙场街某茶坊店内饲养的猫狗的叫声和异味严重影响生活,需要警察前往处理。随后民警将该店负责人高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随后对其处警告行政处罚。

此外,在专项行动中,青羊公安加强对辖区主次干道的巡逻,对发现的流浪犬、狂犬病犬等,及时联系犬只协会进行收容。本月以来,共收容流浪犬14只。

文明养犬 注意事项/
依法办理饲养犬只的相关手续,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出门为犬只佩带犬牌,不遗弃、虐待犬只,不组织或参与斗犬。
不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请给予狗狗正确的行为训练,避免犬只乱叫影响他人,在犬只吠叫时要及时制止。
遛狗时请牵好犬绳,主动避让行人车辆,避免犬只接近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
四、严格按照犬只防疫规定,及时到防疫部门为犬只进行免疫检查、注射疫苗,领取免疫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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