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融媒体中心和宝山区司法局联合推出法律小讲堂《说·法》短视频专栏,邀请区域内著名法官或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选取民法典中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条,从小入手,把一条条的法律法规转变成可看性强的故事视频,帮助观众解读《民法典》,合法保护自身权益。

上海市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调解受理庭庭长
情景剧场
公司老板
喂,小王,我跟人事核实过了,我们之前签的竞业限制协议里确实没有约定经济补偿啊!那我看要不这样啊,反正也没约定经济补偿,要不这个协议就算作废吧!
员工小王
那怎么可能呢?你说作废就作废吗?你当我不懂法律吗?!竞业限制期限是两年,不是你说作废就能作废的!
公司老板
那我明确告诉你,不要求你履行了,这总可以了吧?
员工小王
不可能,不可能!
老板可否私自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关于这个问题,对于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是这样规定的: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在这个案例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但需额外支付小王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原来我们的竞业限制主要是针对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但在实践中,我们发现用人单位与普通的技术人员、普通的销售人员都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当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才发现,这些人员无需旅行竞业限制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对应的,用人单位既然要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的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此也希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有所区分、有所选择。
来源:上海宝山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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