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交警提醒:行车时要按照交通标线指示通行

实线是最常见的道路交通标线之一,对于机动车驾驶人来说,应该树立起“实线就是一堵墙,无论如何都不得压、跨”的意识。随意跨实线变道、转弯、掉头等违法行为,不仅会被罚款、记分,甚至可能引发事故、危及生命。

今天,厦门交警梳理总结了一些常见的压、跨实线等违反交通标线指示通行的错误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确保行车安全。

导向车道线压不得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罚款100元。

导向车道线,是引导车辆行进方向的标线,一般施划在车流大的路口,作用是给不同行驶方向的车辆分流,让大家各行其道,保证路口车流的秩序。

车辆在路口从左转车道上直行或者从直行车道上左转,都是违反导向车道指示通行的行为。也有个别驾驶人看到目标车道有许多车辆排队等候,从相邻的其他导向车道占道行驶或强行加塞,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行车秩序,更容易发生车辆剐蹭事故。

交警提醒:驾车临近路口时,驾驶人应注意观察路边行驶方向提示牌及地面施划的导向箭头,提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到路口后要遵循导向箭头指示通行。特别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驾驶人进入实线区域发现选错车道,建议将错就错,按信号灯和车道导向通行到下一个路口再作调整,避免发生违法行为,也可以减少对其他车、人的干扰。

红灯亮时应停路口停止线以外

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者路口内的,罚款50元。

停止线一般处于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铁路平交道口及道路左转弯待转区的前端,是车辆等候放行信号时的停车位置线,是白色实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车辆遇到路口信号灯为停止信号时,应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但有的驾驶人抱有侥幸心理,想在黄灯时冲一下,争取在这个信号相位通过路口,从而导致车辆部分或全部越过停止线。这种行为会使得斑马线上的通行秩序混乱。

交警提醒:到达路口应减速慢行,适当拉开与大车的距离,防止因前车遮挡信号灯导致己车误闯红灯。遇到绿灯时间不足时,更应该提前减速,及时停车。如遇红灯且车辆越过停止线,应立即停车,千万不要加速猛冲过路口或倒车,防止和等候车辆或行人发生碰撞。

黄、白实线严禁压跨

驾驶人驾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罚款150元,记1分。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就是实线变道,在不允许调头的路段掉头、禁止左转弯的地方左转弯等。禁止标线包含地上的黄、白实线和黄色网格线。

道路实线,分为单实线和双实线,其中黄、白实线最常见。黄线用来区分不同方向的车道,一般画在马路正中;白线用来区分同方向的不同车道。无论黄色还是白色,无论是单实线还是双实线,都严禁压线和跨越,包括超车、转弯、掉头等。

当道路上施划白色虚实线时,车辆可从虚线一侧的车道变道进入实线一侧的车道,但不能从实线一侧的车道进入虚线一侧的车道。而在黄色虚实线处,车辆可从虚线一侧临时跨越超车或转弯。

交警提醒:驾驶人应该树立起“实线就是一堵墙,无论如何都不得压、跨”的高压线意识。交叉路口的导向车道线、路口的停止线都是白实线,严禁越线行驶。车辆到达路口前,应提前变换车道驶入所需的导向车道,并减速慢行,不要随意加塞,在十字路口等关键点位一定要提高注意力。

禁止掉头标记

可变导向车道标线

左转弯待转区线

导流线

黄网格禁停线

准确识别标线 保障行车安全

1、禁止掉头标记:由一个黄色叉形标记和一个黄色掉头导向箭头左右组合而成,表示该车道禁止掉头。

2、可变导向车道标线:可变导向车道线用于指示导向方向随需要而变的导向车道。可变导向车道线应与交通信号灯配合使用,进入可变导向车道的车辆应按交通信号灯的指示方向通行。

3、左转弯待转区线:左转弯待转区是红绿灯路口停止线外,向前延伸出来的一段虚线车道,该车道前端有白色实线的停车线将区域封闭。

当直行方向信号灯变为绿灯时,即使左转方向信号灯显示黄灯,需左转的车辆也要按照指示进入左转弯待转区,但不得占压路口的人行横道线。待左转灯变为绿灯后,左转弯待转区的车辆应立即左转通过路口;当左转信号灯再次变为黄灯时,仍在左转弯待转区的车辆可继续通行路口完成左转,还未进入待转区的车辆应停在左转车道停车线内。

4、导流线:是出现在路口、匝道或掉头车道的指示标线,主要为一个或几个根据地形设置的白色V形线或斜纹线区域,引导车辆按规定的线路行驶。覆盖的地面不能随意压线或越线行驶,也是禁停区。

5、黄网格禁停线: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期停车。当黄色网格线前方有车辆停驶时,后车应当在黄色网格线外等候,直到确认黄色网格线前方有足够空间让本车停留时,方可驶过黄色网格线。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石蕾 范志瑞

投稿邮箱:zgjt1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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