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5万元降低至8000元,报销比例统一提高至85%

8月16日,我市召开2022年上半年德州市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进宝介绍2022年上半年全市医保待遇、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聚焦民生实事和改革重点,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扎实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创新发展。

提高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80元提高至200元。截至6月底,全市居民享受普通门诊待遇269万人次,待遇支付8352万元,分别同比增长6%、44%。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病种由职工33种、居民26种统一扩大到70种。截至6月底,全市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42.57万人次,待遇支出3.3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9%、11%。

提高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待遇

居民大病保险年筹资标准由每人81元提高到90元,可用于居民大病住院报销基金增长3957万元。截至6月底,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6.2万人次,待遇支付1.3亿元。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5万元降低至8000元,报销比例由分段报销统一提高至85%,保障标准达全省最高。截至6月底,享受职工大病保险待遇1524人次,待遇支付206.76万元,分别同比增长91%、33%。

持续完善定制型商业保险“德州惠民保”

优化产品方案,既往症人员报销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与非既往症人员相同的80%,恶性肿瘤特定药品种类由16种增加到33种,提高了产品赔付率,扩大了群体受益面。截至6月底,应赔付款1431万元,产品赔付率达到27.9%,预计全年达到80%以上。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杨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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