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涉及洛阳偃师

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

关于赵军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偃政任〔202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以下人员试用期满,区人民政府决定: 

赵军军同志任偃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志红同志任偃师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宏伟同志任偃师区水利局副局长; 

段松水同志任偃师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乔旭辉同志任偃师区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许聪芳同志任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徐金红、高恩普、郭光光同志任偃师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张 弘同志任偃师区产业集聚区营商服务部部长;

王 丹同志任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王洪军同志任偃师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副主任;

常学敏同志任偃师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康育超、郑继晓同志任陆浑灌区偃师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少辉同志任偃师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晓娜同志任偃师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国伟同志任偃师区产业集聚区营商服务部副部长;

韩倩倩同志任偃师区槐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常晓君同志任偃师区伊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亚磊同志任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庞晓培同志任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自试用之日起算。

 2022 年 7 月 5 日

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

关于栾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偃政任〔202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栾 静同志任偃师区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挂职期二年);

石 勇同志任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

王铁伟同志任偃师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占杰同志任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偃师区大数据和政务信息中心(偃师区便民电话110联动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育鹏同志任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免去其偃师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郭艳辉同志任偃师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偃师区产业集聚区招商引智部部长职务;

田艳辉同志任偃师区城市创建指导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育飞同志任偃师区城市创建指导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宝同志任偃师区大数据和政务信息中心(偃师区便民电话110联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继伟同志任偃师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偃师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鲍晓明同志任偃师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偃师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偃师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许晓兰同志任偃师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偃师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薛 辉同志任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偃师区移民服务中心,偃师区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偃师区移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高 旗同志任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偃师区移民服务中心,偃师区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偃师区移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会钦同志任偃师区伊洛河流域水生态治理中心(偃师区移民服务中心,偃师区水旱灾害防御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赞一同志任偃师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丹丹同志任偃师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耿亚婷同志任偃师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段富强同志任偃师区产业集聚区招商引智部部长,免去其偃师区城市创建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何观霞同志任偃师区产业集聚区营商服务部副部长,免去其偃师区城市创建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洪勋同志偃师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曲宏斌同志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牛正伟同志偃师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志晓同志偃师区产业集聚区营商服务部副部长职务。

2022年7月5日

来源:偃师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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