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统一部署,河南省住建厅编制印发了《河南省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细则(试行)》等多个文件,并正牵头指导各地下大力气开展我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我省各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进展如何?取得了什么经验,解决了哪些问题?一起来关注。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科峰
作为我省举足轻重的经济强市,洛阳市以制度化建设为抓手,强力推动自建房安全整治,落实四级包保责任制,坚持四个结合,划分四个工作步骤,制定四个办法一个标准,强化自建房全要素、全链条管理。
四级包保责任制
洛阳市建立四级包保责任制。实行市级领导分包县区、县区领导分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分包村(社区)、村(社区) 领导分包到户的四级包保责任制。
5月1日,河南省委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后,洛阳市委、市政府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全面部署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了《洛阳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相关委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市级工作专班每日利用市应急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系统,调度讲评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县区加快工作进度。建立健全市委江书记、市政府徐市长全面抓总,相关市领导包保县区、市安委会8个督导组分片包干的专项检查督导工作责任制。江凌书记、徐衣显市长率先检查督导6个县区。市安委会8个督导组能坚持每月对每个县 区进行不少于2次检查督导。各县(区、管委会)参照市方案要求,均制定了自己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建立了工作机制,确保属地责任压紧压实,工作落实落细,取得 扎实成效。
坚持四个结合
洛阳市坚持四个方面结合,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一是坚持行政力量和专家力量相结合。二是坚持属地政府和行业系统相结合。三是坚持入户察看和技术检测相结合。四是坚持专班调度与定期督导相结合。
坚持行政力量和专家力量相结合。各县区根据自身实际,或采取专业技术人员与行政工作人员共同编组,或采取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协力抓好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参与行政排查人员和各类专家、技术骨干等16185余人。
坚持属地政府和行业系统相结合。各县(区)、乡镇(街道)对本区域自建房安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教育、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本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房屋安全进行系统排查,属地和行业条块结合、协同联动,确保排查整治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坚持直观判断和技术检测相结合。在组织人员入户排查的基础上,对初判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积极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技术认定,靠科技支撑,用数据说话,确保查得清、定得准、不漏项。全市累计83家房屋安全检测机构积极参与房屋安全检测活动。
坚持每日调度与定期督导相结合。市工作专班利用视频会议系统,每日调度各县区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公布各县区隐患房屋整改进度排名,每日对各县区排查整治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实时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市包保领导和安委办8个督导组每月下沉县区开展督导不少于2次,每次督导不少于2个乡镇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洛阳市积极组织专项督察。由市委督查委统筹,成立7个督查组,由正县级领导干部任组长,相关市直委局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从鉴定机构和设计企业抽调16名专家,会同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实施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查。采取驻点督导方式下沉至各县区,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县区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完成排查整治任务。
划分四个工作步骤
洛阳市坚持工作分步推进,按照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集中整改、评估验收四个工作步骤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注重突出重点、分类整改,坚持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人员密集型场所等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三层及以上的隐患房屋,作为重点排查整改任务。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坚持立行立改,按照谁拥有谁整改、谁使用谁整改、谁受益谁整改原则,要求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人立即整改,经属地 政府复核确认后方可继续经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坚持先采取清人、封房、警戒等应急措施,再进行专项安全检测,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对清零销号的隐患房屋,严格落实“一户一档”、“双签字”等要求,整改前后均要留存照片或影像资料,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隐患消除彻底。对一时难以认定的隐患房屋,认真调取原始建设资料,邀请技术专家组协助认定整治处理。
各级各单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发展理念,拿出专项经费,落实专款专用,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群众参与,全力保 障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一是充实技术专家力量,各级部门积极组织动员83家专业检测机构、1206名技术骨干参与自建 房安全排查。二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组织34名高校大学生、9244名社区服务志愿者参与排查。三是投入专项资金保障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市各级累计投入1731余万元。四是积极宣传,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张贴海报标语、多渠道宣传、多次和村民代表座谈,让居民了解排查整治工作,清楚整治范围,参与整治谋划,享受整治成果,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
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城乡房屋建筑1313644栋(户), 其中经营性自建房总数40774栋(户)。累计发现存在安全 问题隐患房屋建筑4148栋(户),其中经营性自建房隐患1332栋(户)。累计发现重大隐患房屋255栋(户),其中经 营性自建房30 栋(户)。4148栋(户)隐患房屋已全部整改完成。另外,按照住建部关于自建房排查全国信息归集平台录入要求,已完成全部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录入工作,共计40774 栋(户)。
四个办法一个标准
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洛阳市学习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做法,积极组织专业力量,研究制定自建房全要素、全链条管理办法。
一是研究制定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申请、审 批、监管、执法等规范化管理问题。二是研究制定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着力解决自建房建设规划、布局、位置、面积、层数、层高等规范化管理问题。三是研究制定自建房建设管理办法,着力解决自建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规范化管理问题。四是研究制定自建房经营场所管理办法,着力解决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的性质、内容、审批、监管等规范化管理问题。五是研究制定自建房技术导则(标准),着力解决自建房设计、选址、施工、验收等技术性标准不明确问题。目前,这“四个办法、一个标准”已印发实施。
着眼加强动态管理,各县区(管委会)、乡镇(办事处) 充分发挥地方“网格化”管理优势,建立了经常性的房屋安全隐患巡查排查机制,确保一有发现,实时上报,即时采取措施,确保危房不进人、进人无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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