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旭旭
8月17日,“聚焦民生关切,办好惠民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在奎文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4楼多功能厅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1-7月份,奎文区PM2.5平均浓度为35μg/m3,同比改善10.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奎文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杜鸿强介绍:“今年1-7月份,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35μg/m3,同比改善10.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5月、6月、7月份更是分别达到了26μg/m3、23μg/m3、20μg/m3,改善情况显著。”
据悉,PM2.5浓度主要受各类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绿化带积尘等因素影响。为做好PM2.5整治工作,奎文区依托区环综办,每日出动7人次,对存在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据悉,奎文区今年的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1-6月份,白浪河北外环白浪河大桥断面水质达到三类目标要求,水质指数为4.34,达到5.5的目标要求,市控以上河流断面水质指数排名全市第一。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今年以来共完成9块土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部通过专家评审,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此外,奎文区生态环境分局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进行了完成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实施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做好重点区域道路保洁,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开展汛期前巡河,开展秸秆禁烧等10项工作。
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开展的2021年度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评选工作中,奎文区被评为2021年度生态文明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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