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肃北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基本民生保障,不断提高民政救助工作质量与服务水平,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适度扩大基本生活救助覆盖范围,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口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城乡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累计救助城乡低保4106人次,发放低保金175.34万元。持续将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累积纳入城乡低保63人,特困供养8人,特困供养发放基本生活补助 16.66万元;临时救助331人次,发放救助金87万元。进一步落实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政策,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信息共享,协助开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肃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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