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河湖长+检察长”携手守护清水绿岸

 近日,沙洋县检察院、沙洋县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沙洋县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通过河湖长和检察长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中的密切协作配合,将检察监督主动融入河湖长制工作,使之实现业务监督、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的有机衔接,从而推动全县形成协调联动、全面高效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格局。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强化检察机关与河湖长制办公室的协作配合,提升全县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同时明确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督办、河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普法宣传等协作机制,明确了全县各级河湖长制责任单位职责分工,对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的工作目标完成,进一步加强全县河湖治理法治化建设,改善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健康发展起着积极地助推作用。

文字:李晓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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