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进行时 执法服务文明宣传进社区

“您好,这是文明养犬宣传单,如果您要带爱犬出门,请牵狗绳,及时清理粪便,犬类需每年注射一次狂犬疫苗……”

“您好,在家使用燃气,请注意以下方面……”

“您好,请关注一下《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在活动现场,这样的声音不断响起。在炎炎烈日下,执法人员将一张张宣传资料发放到了居民手中。

8月17日,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辖区中队在康城小区、梅岭小区、阳光小区、东韩居住区、洪园集中居住区5个社区开展城管服务进社区活动。此次进社区活动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社区、物业管理人员30余人,累计发放文明养犬、燃气安全、禁放爆竹宣传单页400余份,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7起,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彰显执法担当。

执法人员们来到社区,设置了专门的桌子为来往的居民提供咨询和帮助,对燃气安全、文明养犬、禁放烟花爆竹等进行资料发放和宣传。

居民们有的驻足仔细阅读单页材料,有的将单页小心翼翼放进包里带回家。居民孙大爷说,“我们小区偶尔有人不拴狗绳,我们老年人都躲避着,有你们这么一宣传,希望大家都能自觉遵守,为咱文明城创建添一份力。”

活动中,执法人员通过面对面向参与居民介绍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文明养犬、燃气安全、禁放爆竹等工作,并倡导居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摒弃不文明行为,告别生活陋习,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和市容环境。

下一步,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将组织常态化开展执法服务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区竞争力,提高城区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打造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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