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亮剑珠源丨躺赚?7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刑拘

只需提供自己的银行卡

每天车接车送去银行“帮”人取钱

一单“躺”赚几百甚至几千元?

警惕!

这样的“工作”可能涉嫌犯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近日,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寥廓派出所一举抓获并刑拘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7名。



今年6月,寥廓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大量电诈被骗资金在短短几天内频繁经过辖区杨某、章某等4人的账户流入和转出。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杨某等4人均无业,每次4人出现的地方,都会出现同一辆“神秘”的蓝色轿车,该轿车频繁行驶在曲靖市区,大部分时候都会停靠在银行或者取款机周围。民警循线侦查,最终确定这是一个帮助电信诈骗分子洗黑钱的团伙,7月25日,民警一举将该团伙7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

经调查,蓝色轿车司机张某和同伙陈某、赵某是电信诈骗团伙的日常取款人,由“联络员”陈某介绍不同的取款人来“帮忙”取钱,同时被抓的杨某、章某等其他4人就是来“帮忙”的取款人。在明知可能协助电信诈骗团伙洗钱的情况下,杨某、章某等4人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提取电诈骗来的钱财,协助电信诈骗团伙取现,每笔“单子”,他们可获得取款金额的1%到3%作为“提成”。

8月6日,张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麒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切莫贪图一时小利

让自己身陷囹圄!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