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9日上午,景德镇车管所理论考场正在进行考试,考场井然有序,所有考生严格遵守佩戴口罩、间隔落座的防疫规定。考试员冯绍春、方金晔在巡考的过程中,发现考场内一名中年男性形迹可疑,在室外温度高达38摄氏度的炎炎夏日,该男子身着长袖衬衫的同时还披着一件防风外套,异于常人的穿着引起了考试员的高度警惕,考试员暗中多角度观察并向领导汇报异常情况。

车管所领导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刻安排人员前往理论考场对该考生进行进一步检查,在不影响考场内其他考生考试的前提下,民警悄消走到可疑考生身边将其带离,并进行全身搜查。经搜查,在该考生身上发现微型针孔摄像头、无线网络信号接收器、微型音源播放器等整套作弊设备。

经询问得知,该考生姓名刘某某,男性,50岁,贵州籍,文盲。为通过驾驶证考试,经人介绍后向声称考试包过的非法黄牛转账4000元,作弊设备同样由该非法黄牛提供,刘某某对参加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中作弊的行为供认不讳,景德镇车管所对刘某某作出已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限制刘某某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将该案件移交至所属辖区刑侦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景德镇车管所提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属于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希望广大考生学法知法懂法,通过正规学习以及培训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切勿以身试法,在考驾照中轻信非法黄牛、妄图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试。
来源:景德镇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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