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扶贫” 真诈骗!

村长老黎是个热心肠的人

热衷乡村公益建设活动

在村里稍有威望

听闻各地处处振兴乡村

他也渴望落后的村子

有朝一日焕发新颜

谁知这却被一个

自称“省扶贫局干部”瞄上了

经过这“干部”的各种游说之后

村长老黎“心甘情愿”掏出了

几十万养老金

……

注意了,法官提醒你

这是一起有蓄谋的诈骗



 

案情回顾


 有一天,村长老黎正忙着在村口种菜除草。而彼时沉迷赌博的莫某刚输得精光。莫某看到老实的村长老黎,歪念一想,决定从村长下手开始诈骗。

 莫某走过去和村长套热乎。在了解本村情况后,莫某称自己是省扶贫局工作人员,兼村里的扶贫项目负责人黎经理,主要是来考察村里有没有返贫迹象。

 当时,村长老黎一听是省里扶贫局的领导,也是姓黎,非常开心地和对方闲聊起来。在聊天中,这位“省扶贫局干部”设局说:省里对本村有扶贫政策,可以申请建设一个文化室和集体饭堂,而且项目落实到村,国家补贴8成,村民集资2成即可。村长老黎当然是非常希望可以推进这个项目,造福村民。

 莫某抓住村长老黎的心思后,步步设套。在取得村民信任后,他多次利用收取项目启动资金、押金、路费、伙食费、招待费等理由,骗取村民小组集体经费42万余元。

随后,莫某还冒充省扶贫局工作人员“黄局长”等角色,通过虚构能帮助村长老黎购买“扶贫社保”以及购买“扶贫房”为由,骗取村长老黎共计人民币27万元。

 与此同时,莫某还同样以虚构能帮助购买“老人扶贫基金”“个人扶贫基金”等手法,先后诈骗多人。


法院审理


 英德市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莫某以养老名义骗取多名老年人,情节恶劣,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莫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莫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


 本案被告人冒充扶贫办工作人员,虚构养老、扶贫基金等名目,多次骗取老年人的积蓄钱财,性质恶劣,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为维护老年人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法官在此提醒老年人,对自称是国家工作人员,以“投资养老”等名义要求提交款项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核实身份,同时时刻保持警惕和冷静,谨慎选择投资渠道,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来源: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清远广播电视台融媒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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