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30块钱,你送我9天拘留…”

大白天的

先是拉开别人家车门

再“翻箱倒柜”

才获得30元现金…

8月4日,天桥公安分局成丰桥派出所

接辖区群众乔先生报警

有人拉开其车门盗窃车内物品

乔先生告诉民警

自己把车停放在停车场内后离开

返回车辆时远远看见

有一名男子正拉开自己的车门

进入车内翻找物品

乔先生急忙走上前查看

还与嫌疑人正面碰上了 

男子看到被发现后急忙逃离现场

检查后发现自己放置在车内的

30元现金被盗

随后,民警展开侦查工作。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录像,经过进一步走访调查,民警很快确认了这名嫌疑人的活动区域。

8月14日,办案民警获得一条重要线索:

嫌疑男子出现在某网吧内

成丰桥派出所立即会同

刑警大队机动侦查中队、刑警大队四中队赶往该网吧

将这名嫌疑男子抓获归案

经审查,嫌疑男子名叫李某,如实向警方供述了其采用“拉车门”的方式盗窃乔先生汽车内财物的事实。原来,到济南务工的嫌疑人李某因没有找到工作,手头拮据,便打起了盗窃生财的“歪主意”。

为了寻找作案目标,在辖区内四处游荡的李某路过停放的汽车时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拉一下车门确认车门是否落锁。8月4日,当李某路过乔先生的汽车时发现车门并未落锁,于是便进入车内实施盗窃,盗得30元现金后匆忙离开。

让嫌疑人没有想到的是

30元并没有让自己成为“漏网之鱼”

在夏季治安严打整治“百日行动”的高压态势下

最终落入法网

目前,嫌疑人李某已被天桥警方

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

  • 警方提示

1.停车时尽量将车停放在规范的停车场或者有人看管的场所。

2.停车时注意关好车窗,使用遥控落锁后,要再次用手拉一下车门进行确认。

3.车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离开车辆时,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一旦遭遇盗窃,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小案”

用实际行动不断提升群众

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

是我们努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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