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清查收缴非法枪爆危险物品统一行动

为贯彻落实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近日,营口市公安局以严打、严管、严查、严控为手段,全力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

营口市公安局以蚕区、林区、山区、水产养殖区、矿区、农村为重点,综合采取发动上缴、政策劝缴、奖励促缴、摸排查缴、情报导缴、举报收缴、深挖追缴、设卡盘缴等八项措施,开展彻底整治,不放过任何枪弹,爆炸、剧毒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营口市各级公安机关对全市所有涉危从业单位开展定期检查或抽查,对检查发现的涉危安全隐患,逐一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不定期进行“回头看”复查,确保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针对当前网上非法贩卖枪支弹药、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制器具的问题,营口市公安局组织治安、网监、刑侦等部门密切协作,坚持网上查控与网下管控相结合、网上发现与网下核查相结合、网上监控与网下深挖相结合,全面清理网上涉枪涉爆违法有害信息,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

通过张贴标语、网络警示、悬挂横幅、摆放彩虹门、流动宣传车等渠道方法,向社会广泛宣传枪爆物品管理法律法规,教育群众充分认识枪爆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营造“人人远离、人人抵制非法枪爆物品”的良好氛围。营口市公安局、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营口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通告形成严打态式。同时,通过建立重奖举报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兑现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十万元,进一步激励群众踊跃举报的积极性。


总监制 / 王忠陆     监制 / 张旭勇 李丹

记者 / 魏家鹏     编辑 / 张精兵

责编 / 魏家鹏     制作 / 王莹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