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青羊区消防救援大队在青羊区文家大道200号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肖某将私家车停放在小区10栋2单元消防车通道上。“占用消防车通道,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消防执法人员现场对肖某给予了个人警告的处罚。

在当日的监督检查中,青羊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针对车辆违规停放在消防车通道的情况,现场联系车主通知挪车,并警示教育了一批随意将车辆停放在疏散通道上的车主。对无法联系和无法及时到场的车主,大队监督执法人员通知其到消防大队接受进一步警示教育。
据监督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近半年来,成都青羊消防持续开展占用消防通道等不文明行为检查,先后对占用消防车道的3名个人给予警告,对12家单位处以罚款。
成都市青羊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员谌强、马瑞向记者介绍,火灾一旦来临,消防车通道就是一条“救命通道”,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此,青羊消防温馨提示:车辆违停看似小事一桩,实则隐患重重 ,希望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文明停车的良好习惯,向车辆乱停放、占用消防车道等不文明行为说“不”!
记者 陈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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