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法治宣传工作,切实提升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法治意识,营造社会各界“关注消防、支持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8月16日,蓬溪大队与县法院女子诉讼服务队合作,签约成立“蓬溪县消防法治宣传队”。蓬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龙,副院长宋红敏,县法院女子诉讼服务队及辖区56家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共计70余人参加。

会上,大队长陈斗对县法院女子诉讼服务队进行了介绍:该队于2016年组建,经过几年的发展,女子诉讼服务队队伍不断壮大,现有队员63名,平均年龄33周岁。近年来,女子诉讼服务队先后十余次获得省、市、县荣誉表彰。2021年,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女子诉讼服务队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四川政法先锋”。

随后,陈斗大队长与蓬溪县法院宋红敏副院长签署消防法治宣传合作协议,同时为蓬溪县消防法治宣传队进行授牌,并为6名队员颁发聘书和绶带。蓬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龙表示将以此合作为契机,积极践行“法治消防手牵手 筑牢安全防火墙”的服务理念,落实消防法治宣传服务,不断创新消防普法宣传内容,打造消防法治宣传亮点,塑造出闪光的消防法治宣传品牌。
最后,蓬溪法院庭长吕小云、李丽霞为全体人员进行普法授课,围绕民事、刑事两方面分析讲授了典型消防诉讼案例,形象地把消防法律知识“输送”到各企业负责人心中,从思想上筑牢法律意识防线,达到了以学促进、以案促改、学教结合的目的。
此次合作,进一步深化了“法消”联合宣传协作机制,营造了良好的消防法治宣传环境。下一步,大队将立足消防法治宣传,创新工作举措,以更加高远的目标、更加拓展的视野,更加有效的行动,进一步推动消防法治共建工作走向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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