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和村委会干部核对村民签字笔录。
8月11日11时许,随着到场村民在交付笔录上签完最后一个字,在当地街道办工作人员和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共同见证下,一起长达10余年的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2009年,因榆阳区新乐村村民委员会所有的原榆阳路建材市场急需升级改造,该村委会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联合开发建设合同。后该村委会将运转的市场全部清空交付该房地产公司开发,但直至2015年也未动工建设。为了使土地尽快被开发利用,该村委会又与榆林某公司签订合同。榆林某公司终于对土地地基进行挖掘,但后期因资金投入乏力,土地开发项目被长期搁置,被开挖的土地形成大面积坑洞无人管护,基坑多处积水,周边建筑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形成非常大的安全隐患,给当地村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被相关部门多次要求整改。为了收回土地减少损失,该村委会于2021年将上述两家公司诉至法院,案件经过榆林市中院、省高院前后4次审理,判决由榆林某公司向新乐村村民委员会返还该宗土地。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榆林市中院执行局多次研究执行方案,指派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对涉案土地详细勘验、对各方当事人进行走访调查。随后,执行局制订了综合执行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定执行措施,细化注意事项。8月11日9时,在执行一庭庭长惠海胜的带领下,10余名执行干警奔赴执行现场。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按照事先制订好的腾退方案,设立警戒线分工协作,测量确定土地面积。最终,在执行法官、司法警察团队的协作下,在村委会干部、当地街道办工作人员和部分村民的共同见证下,涉案土地被成功腾退,当场交付给了该村村委会。后该村支部书记和村民代表向榆林市中院执行局送去两面锦旗以表感激之情。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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