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全国法院执行养老诈骗案件财产超20亿元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8月24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获悉,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法院受理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共1394件,其中一审案件1164件,二审案件230件。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法院执行养老诈骗案件财产20亿余元。

据了解,全国法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打击范围以及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两高一部”进一步明确打击范围、打击重点,健全完善办案机制,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确保专项行动精准把握、依法打击。

最高法表示,大力加强追赃挽损,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湖南法院已审结养老诈骗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35亿余元。四川法院审理的“桂苑森”养老公寓非法集资案兑现1100余名集资参与人1.04亿余元,兑现率100%。江西南昌“老庆祥”案,法院多措并举,通过打包拍卖、线上线下双轨登记等措施,破解集资参与人众多、涉案财物复杂等难题,执行到位2.69亿余元,清退比例达50%。

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建立健全预防治理和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长效机制。各地法院结合办案,深入分析研判养老诈骗案件发生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以案促治、以案促建,促进依法完善监管。

最高法表示,截至7月底,各级人民法院共发送司法建议400余份。湖南法院着力延伸审判职能,向民政、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发出60余份司法建议书;广西法院积极运用司法建议,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提出治理建议,积极推动标本兼治、长效常治。

此外,最高法提示广大老年群体选择“养老服务”时,要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养老企业、养老机构。投资“养老项目”和购买“养老产品”时要多思多虑,多与子女商量,不要轻信所谓“高额返利”“高价回购”等宣传,自觉抵制高利诱惑,时刻绷紧防范意识这根弦,时刻保持理性投资、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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