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空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网络环境,镇平县公安局按照全国公安机关“百日行动”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净网2022”专项行动,始终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全面治理网络乱象,不断净化网络生态,全力维护网络空间安全。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镇平县公安局在网络巡查和接网民举报,发现多名网民在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发布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对此,镇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规定对以下人员依法行政处罚:

房某,男,51岁,镇平县侯集镇人;

王某,男,48岁,镇平县城郊乡人;
刘某某,男,36岁,镇平县城郊乡人;

王某某,男,62岁,镇平县城关镇人;

崔某某,男,62岁,镇平县张林镇人;

胡某某,女,51岁,镇平县卢医镇人;

朱某某,女,37岁,镇平县杨营镇人。
警方提示: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网络空间需要广大网民理性维护,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言一行都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线,无论是为了好玩、起哄,还是为了吸引眼球,增加流量,肆意在网络上移花接木,断章取义,歪曲事实,编造、捏造虚假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绝不手软。
来源:镇平警方 编辑:黄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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