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以来,滦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构建“凝聚三项合力、聚焦两个领域、突出三项机制”的“三二三”监督模式,持续推进“检益护滦”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树立公益检察品牌形象,推动形成公益保护社会氛围,深度推进社会治理,为“生态强县、美丽滦平”建设书写检察答卷。
关键词:检益护滦 共课实招 为民务实 能动履职
一、品牌特色
滦平县人民检察院秉持“诉前程序监督”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为己任,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凝聚三项合力、聚焦两个领域、突出三项机制”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检益护滦”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初步实现公益诉讼办案数量质量双提升,倾力书写好服务保障“生态强县、美丽滦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检察答卷。
二、主要做法

图为检察长实地踏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情况
(一)协同共进谋实招,凝心聚合力,打造共同体。一是上下联动,以检察一体化推动上下级检察机关工作协同,对于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报告,听取有关指导性意见,为接续监督打好基础。2021年以来,在上级院支持指导下,办理了民爆物品储存库系列公益诉讼案件7件。二是左右配合,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研究公益保护举措。2019年1月,与县监察委员会共同制定《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的意见》,并移送本院国财保护公益诉讼线索,通过办理该案挽回国有财产398.6万元。联合县旅文广电局等九部门制定《滦平县长城文物保护工作协调协作机制》,并依托该机制办理了聂某某等2人刻字损害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此做法被检察日报、中国文物报、最高检公众号、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等媒体刊发报道,办理的“驴友族”在金山岭长城未开发区域随意攀爬危害长城案,入选“河北省检察机关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与县公安局共同制定《关于检察公益保护及打击刑事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并移送公益保护案件线索5件,均立案办理,取得了良好的公益保护效果。三是内部协作,在强化外部协作配合的同时,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暂行规定》,各内设机构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余件,形成部门间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合力。

图为检察官现场踏查潮河上游水源地保护情况。
(二)执法为民务实功,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一是以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护航碧水、蓝天、净土。2019年以来,共办理违法占地破坏土地、侵占河道危及河流生态、养殖废物随意排放等多类案件74件;开展治理非法侵占及向河道倾倒污染物专项行动,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7件,有力推动县域河湖水生态水环境明显改善,经验做法获得省院推广;开展县域公路及沿线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持续推动公路环境不断改善。二是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监督为重点,切实保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2019年以来,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8件。其中,对贾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提起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十倍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从严打击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针对代某某中医诊所违规销售过期药品行为,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过期药品行为开出严厉罚单,对代某某销售价值仅6元的过期药品行为,给予罚款十万元人民币的重罚,让危害食药安全的违法犯罪者付出更大代价。

图为滦平县人大常委会听取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情况汇报。
(三)能动履职求实效,探索新机制,保护最大化。一是专业化协作办案机制。积极探索办案新模式,聘请相关行政部门执法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化能力协助办案,弥补专业领域知识短板,有效借助“外脑”助力精准监督,实现资源共享、办案共赢。在开展滦河、潮河流域专项整治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中,选聘的6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切实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协助办理侵害河道环境案件17件,督促清理河道30多公里,清理生活垃圾、沙土等200余吨。二是专业化监督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疑难重大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合力共谋公益保护优异效果。办理的中铁某局第二项目部土地恢复行政公益诉讼案,受邀人民监督员从自身专业角度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检察公益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持。三是社会大众参与机制。为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线索获取渠道、健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凝聚监督合力,聘请具有综治工作经验、热心公益工作人员担任公益诉讼监督员,积极宣传公益诉讼内容,发现并报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切实提高群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知度和影响力;同时,社会群众通过公益诉讼随“随手拍”形式,参与公益保护,积极为本院提供案件线索,不断筑牢公益诉讼工作的群众基础。
三、品牌成效
(一)守护公益成效初显,树立公益保护检察形象。通过办理水环境水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保护、长城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保护、校园安全问题等多方位的公益诉讼案件,实际解决了一批公益保护难题,实现了对县域公益领域问题的有效改进,唤起行政执法部门对公益保护的认同,获得人民监督员为代表的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滦平县人大专题听取检察公益诉讼汇报,对滦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近年来,相关工作在全市一直处于第一方阵。
(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形成公益保护社会氛围。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一系列典型案件的引领作用,增强社会公众对公益保护的认识,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公益保护的支持和参与。如:办理的“驴友族”在金山岭长城未开发区域随意攀爬危害长城案,入选“河北省检察机关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检察日报》以《纵深之处有花香——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长城保护系列报道之深化篇》为题予以专题报道;办理的督促履行水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和督促整治滦平县烈士陵园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千案展示案例,在检察正义网上进行展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深度推进综合治理,落实公益保护主体责任。注重从个案到领域的延伸,在办好公益诉讼个案的基础上,推动相关部门解决领域存在的类似问题,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如:持续开展国有财产保护监督,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的罚没类国有财产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时推动修改《依法没收的建筑物及其他资产处置办法》并实施;深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促成滦平县委县政府以“两办”文件形式印发《河长制工作“回头看”实施方案》、县河长制办公室出台《滦平县2022年度河长制及河湖生态监管督查工作方案》。通过履行公益保护主体责任,推进行政机关在公益保护层面不断深入,从横向部门协作到纵向的公益问题区域整治全覆盖,深度进行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公益保护。
作者:河北省滦平县人民检察院 任秀娟 牛力强
编辑:虞滢颖
审核:吴平 赵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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