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解纠纷 便民利民有温度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全力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依托“4+N”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联合市公安局、非诉调处中心,针对辖区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建立了一套化解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一体化新模式,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使纠纷就地解决,极大方便当事人诉讼,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

     近日,市人民法院在市交管大队设立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及时妥善化解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切实维护了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办公室主任迟延庆说:“划分事故责任后,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且当即履行的,我们引导双方及时给付,促成案结事了。对达成调解协议但不能及时给付,需要履行期限的,引导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司法确认。对于在我们这无法调解,但双方有调解意愿的,引导双方向牙克石非诉纠纷调处中心申请调解。”

    “4+N”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是指“1名法官+1名民警+1名司法干警+1名网格长+N名人民调解员”。该模式充分发挥公安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的行政管理优势、事故发生后首次接触当事人的便利条件,发挥牙克石非诉调处中心专业调解优势,以及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审判交通事故案件、强制执行职责,突出各司其职、部门联动、前后衔接,缩短交通事故纠纷平均处理周期,减少当事人维权成本。

      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陈宣蓉说:“对于交警部门及非诉调处中心调解成功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可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调解不成,但事故责任划分清楚、送达地址完备、争议不大的案件,我们会在案件立案后分流至法院快审团队速裁审理。另外法院在交警部门设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派驻人员定期在巡回法庭开庭、调解。”

      市人民法院在市交管大队设立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开庭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张虞 李鹏志 通讯员:陈宣蓉

编辑:薛冰  黄雅光

编审:赵宗杰  张革

终审:李恩广  雷建军

总监制:肇慧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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