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8月25日讯 自6月25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滕州市公安局按照山东省公安厅、枣庄市公安局的部署,施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并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在细致缜密的前期侦查工作基础上,于7月15日组织刑警等职能警种及派出所开展了集中收网行动。行动中,多路民警分赴河南、广东、贵州、福建、河北、山东等省,一举抓获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39名。




工作中,滕州市公安局加大对“刷单诈骗”“投资理财诈骗”等违法犯罪的研判打击力度,同时对涉诈GOIP设备、“跑分”洗钱等窝点进行重点打击。7月中旬,刑警大队反诈中队民警在梳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线索时,发现陈某、张某等人为谋私利,在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情况下,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用于帮助他人在跑分平台进行转款并非法获利。以此为突破口,经进一步追查,在掌握了陈某、张某等人活动在河南、重庆、广东、广西、贵州、福建、河北、山东等省市的轨迹后,滕州警方组织多警种联动,辗转相关省市对贩卖“两卡”的“卡头”“卡贩”和涉诈取现的39名涉案人员集中抓捕。通过审查,破获本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8起,涉案金额500余万元;核破涉及全国案件156起,挽回群众损失5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提醒:非法出售、出借电话卡、银行卡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行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将对此依法予以打击,广大群众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 通讯员 张环泽 刘阳河 吕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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