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津市市公安局西湖水上派出所联合药山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查获违法行为人1名。
8月16日22时许,西湖水上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8月16日21时许,其在毛里湖散步时,发现一男子用自制小船违规在湖上拉网偷鱼。

接到报警后,西湖水上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药山派出所调查此案。据了解,8月16日20时许,违法人雷某灯趁着夜色,用汽车内胎安装脚盆制作成简易下水工具,把一张4m×80m的渔网撒到湖里捕鱼。21时许,雷某灯二次下水准备把渔网捕到的鱼拉上岸时,被群众发现,将该男子的作案工具与其捕到的145斤白鲢鱼一同带上岸,并报警。

经查,雷某灯,男,药山人,无业,为了获取违法所得自制偷鱼工具,16日晚,雷某灯趁着夜色将渔网撒入湖中偷鱼,经审讯,雷某灯对自己违法捕鱼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雷某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